“LINIX” 馳名商標司法認定案

2006-11-01 22:47:23







“LINIX”獲得馳名商標司法認定

----------橫店集團聯(lián)宜電機有限公司再獲殊榮

橫店集團聯(lián)宜電機有限公司持有的“LINNIX”商標日前在一起商標侵權案件中被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為馳名商標,這是橫店集團聯(lián)宜電機有限公司的“LINIX”牌電機在今年九月份被中國名牌戰(zhàn)略推進委員會評定為“中國名牌產品”之后再次獲得的一項意義重大的榮譽稱號。“LINIX”商標成為金華市繼“夢娜”襪業(yè)之后第二枚司法認定的馳名商標,也是橫店集團持有的繼“東磁”之后的又一枚馳名商標。 橫店集團聯(lián)宜電機有限公司是我國最大的電機生產企業(yè)之一,主導產品為微特電機,總資產規(guī)模4.5億,年產值近十億,納稅總額超3000萬的國家重點工業(yè)企業(yè)。現為國家重點高新技術企業(yè)、國家知識產權試點單位,擁有國家級電機技術中心、浙江省高新技術研發(fā)中心。橫店集團聯(lián)宜電機有限公司還參與了微電機國家標準制訂三項,參與微特電機行業(yè)標準制訂五項,并牽頭組織制訂CGMA微特齒輪電機系列標準。 橫店集團聯(lián)宜電機有限公司使用在各種電機產品上的核心商標為LINIX商標,該商標于2002年5月在第7類獲得商標注冊,核定使用的商品包括馬達和引擎起動器、車床、發(fā)電機等。憑借獨創(chuàng)性的產品技術開發(fā)及強大的市場營銷網絡,迅速確立了LINIX商標及其產品在我國及世界范圍微電機行業(yè)的良好聲譽。LINIX微特電機于2005年獲得浙江省出口名牌產品、浙江省著名商標,同年被批準為國家免檢產品,2006年9月被認定為中國名牌產品。 法院在進行了充分的調查后,認為“LINIX”商標符合商標法第十四條的規(guī)定的馳名商標認定條件,并根據案件的具體需要依法認定“LINIX”商標為中國馳名商標。“LINIX”商標成功獲得馳名商標司法認定是對橫店集團聯(lián)宜電機有限公司品牌建設和經營業(yè)績的及時總結和充分肯定,同時也必將成為產品營銷及市場拓展的又一良好契機。 圖片1:被認定為馳名商標的“LINIX”商標 圖片2:代理律師蘭加余律師 (右二)、曹紅光律師 (右一) 圖片3:代理律師蘭加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