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衡律師要情通報[2004]第二期

2004-03-29 23:05:12

浙江京衡律師事務所辦公室編 2004年3月3日印發(fā) 本所律師跨省法律援助三年終有果 湖南“瘋記者”案獲賠七十萬履行到位 湖南籍記者劉洪以在海南為一被迫在海南賣淫的少女仗義執(zhí)言披露真相、反被《海南日報》 說成“假記者”并被刺激致瘋的名譽侵權案,(浙江法制報2001年11月7日《為蒙冤記者出庭》一文曾詳細報道),經過三年多的努力,新年伊始傳來好消息:經過衡陽中級法院的主持調解,侵權人《海南日報》社自愿支付劉洪以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等各種費用70萬元,并已經履行交付。本所主任陳有西律師跨省進行的這場法律援助官司獲得圓滿成功。 湖南永興縣16歲少女阿華(化名)初中畢業(yè)被騙到海南,遭強奸后被逼賣淫染上性病,向鴇母要錢治病不得,在??谘笃址ㄔ撼鲎夥恐?,她深夜持刀將誘逼她賣淫的鴇母砍傷后報警投案。劉洪以得知此案后,當夜進行了采訪,寫出了揭露強迫賣淫團伙的《湘妹子舉起殺人刀》、《發(fā)生在法院出租房的殺人案》,隨后又同《中國婦女報》記者一起寫了一系列后續(xù)報道,批評當地公安機關辦案不力,當地政府對丑惡現象姑息不管,當地輿論是非不分等,在全國性報刊上披露。引起了當地有關部門的忌恨。當地公安對他進行傳訊收繳采訪證、賣淫團伙對他電話恐嚇、《海南日報》則在頭版發(fā)表《警惕假記者》一文,指名道姓說他冒充記者進行招搖撞騙。劉在海南無法容身,避回老家湖南耒陽縣。見報當場劉即氣昏過去, 隨后即得了精神病。日益嚴重,至今未愈。永興縣人大、婦聯對少女案和劉被逼瘋案很重視、衡陽醫(yī)院未收費先對劉進行援助治療,劉妻蔡錦文為夫曾經賣血上京告狀。在報上知道我省律師陳有西后,即多次電話和來信要求代理其告《海南日報》名譽侵權案。2001年7月8日,陳律師為其出庭進行法律援助。10月份耒陽法院判決:被告《海南日報》社十天內在該報頭版同樣篇幅發(fā)表致歉文章,向劉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醫(yī)療費和精神損失費63萬余元,承擔全部訴訟費。 一審判決后,二審衡陽中級法院又審了二年多。陳有西律師繼續(xù)免費為原告跨省法律援助。二審期間,海南有關部門到湖南進行活動,湖南省高級法院違反法定程序,對二審進行調審,致使本案嚴重超過訴訟時效。隨后越過中級法院直接撤銷基層法院的一審判決,以無管轄權為由,指令移送海南法院審理。蔡錦文二年多中又向全國人大、最高法院、全國婦聯、中央辦公廳上訪,引起了領導和輿論界的高度關注。最高法院指令湖南高院撤銷違法決定,衡陽中院恢復審理,于2004年1月17日召集原被告雙方進行調解,以蔡錦文不再向媒體發(fā)表任何言論、不再告狀為條件,賠償原告各種損失包括精神損害賠償共計70萬元。陳有西律師考慮到原告的困難處境,同原告法定監(jiān)護人商量,同意了這一調解方案。近日,蔡錦文拿到了全部賠償款。 目前,劉洪以記者尚在精神病醫(yī)院接受治療。醫(yī)療費用已經得到保障。 湖南衡陽、永興兩級法院、永興人大、婦聯對我首律師的跨省援助的義舉給予了高度評價。一、二審中當地人大、婦聯和新聞界都到庭別聽了審判。800字的侵權文章70萬賠償并執(zhí)行到位,開創(chuàng)了湖南當地名譽權案判決的首例。 本期報送:浙江省司法廳、杭州市司法局、省、市法律援助中心 浙江省、杭州市律協、《律師與法制》社、《浙江法制報》社 浙江京衡律師事務所辦公室 2004年3月3日印發(fā)